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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資訊化參考守則
制度為資訊系統的骨幹,在擬定系統架構前必先確認企業制度,包含組織權責、作業流程、報表文件等。確立制度後,可提系統需求。
不要怕麻煩,資訊化絕對可以幫企業省力,但不一定能幫企業省事,以前不用作的事,不代表在資訊化後可以不用作,換言之制度上該有的作業定要落實,方能獲得資訊化成效。舉「盤點」為例,在資訊化前,無法落實盤點工作,因為難法以人工計算帳面庫存量為何,也無法得知庫存是否有不正常的損耗。資訊化後隨時可得帳面的庫存量,配合人工盤點方可得知是否有損耗的產生,若無定期盤點庫存,帳面庫存量久之無法無實際庫存相符,將對庫存系統運作造成負面影響。
系統功能、報表格式、資料庫欄位的制定務必與實際使用者溝通及確認。在實際案例上多是提系統規格的人沒有與實際使用者確認,或草草確認了事,待系統交付後才發現需求不一致的情況,此時若不遷就使用者,恐怕會
導致使用者不願使用,遇到這種狀況不但增加設計公司的開發成本,相對也會延後系統的上線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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